大亚湾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综合项目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2022-10-09 11:44

 

 

1.招标条件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区环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大亚湾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综合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全部由中标人自筹解决。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亚湾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综合项目

2.2 项目编号XYSDF22001

2.3 招标人:惠州大亚湾区环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4 项目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2.5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大亚湾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综合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惠州大亚湾水质净化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储能设施以及配套设施进行投资、改造、设计、安装、运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工期:第一期施工工180日历天

2.7合同履行期限:能源管理服务合同年限2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具有承装类、承修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3.7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

3.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2101020221014日每天上9001200,下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石坑四路102现场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

4.2 为方便统计,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领招标文件无需该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具有承装类、承修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交经所有成员签字盖章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注:以上文件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加上封面装订,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盖牵头人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11021500分(北京时间),14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202211021500分(北京时间)

5.3 开标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山四10惠州市惠阳区中小企业协会四楼会议室。

5.4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inyugczx.com/)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惠州大亚湾区环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惠州大亚湾澳头疏港大218号三3-3

  人:杨先              0752-5550557

招标代理机构: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石坑四102

  人:乔小             话:0752335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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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BIDDING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