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广州市第一中学红岩学校实验楼及北教学楼外墙饰面层排危修缮工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询比公告
1.1询比项目名称: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广州市第一中学红岩学校实验楼及北教学楼外墙饰面层排危修缮工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
1.2询比项目编号:XYSD-ZFCGZB-FW-2025036
1.5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及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或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资格声明函》。
(8)包组一应具备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
(9)包组二应具备资质: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27楼自编2701会议室。
四.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采购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六.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27楼自编2701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教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广州市第一中学红岩学校实验楼及北教学楼外墙饰面层排危修缮工程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