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洪阳镇南村生产、生活安置楼项目合作开发主体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2021-01-18 10:40

 

普宁市洪阳镇南村村民委员会为充分利用集体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发展村集体经济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由村两委提议并经 2020  12  4 日、 2020  12  5 日的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决定利用村集体提留用地与社会企业合作开发建设生产、生活安置楼项目。现经村两委讨论通过,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并委托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合作开发主体进行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项目概况

1、项目招标人:普宁市洪阳镇南村村民委员会;

2、项目名称:普宁市洪阳镇南村生产、生活安置楼;

3、项目编码:GZXYPN-202101-003

4、项目位置:普宁市洪阳镇南村黄枝沟;

5、项目占地面积:用地面积约52678平方米(约79.02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6、项目用地来源及土地性质:南村集体提留用地,土地性质属集体所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且经营范围中须有房地产开发;依法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在资金上具备一定的能力,以胜任合作开发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登记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1、有意合作开发的企业于北京时间 2021  1  18 日至 2021  1  22 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到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详细地址:普宁市大南山街道大南山派出所对面路口直进30米处23层大厦首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以上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详细地址:普宁市大南山街道大南山派出所对面路口直进30米处23层大厦首层)。

2、投标开始时间 2021  2  1 日9:00,投标截止时间: 2021  2  1 日 9:30。

3、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投标。

五、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xinyugczx.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普宁市洪阳镇南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普宁市洪阳镇南村

地址:普宁市大南山街道大南山派出所对面路口直进30米处23层大厦首层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663-2848465

联系电话:0663-2823388

邮箱:

邮箱:gzsxypn@163.com

 

浏览量:0

新誉资讯

INFORMATION OF XINYUSHID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