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专职消防队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2021-06-24 17:17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XY-ZFCGZB-WZ-20210006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专职消防队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专职消防队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专职消防队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1项

4、其他:/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自然内交付使用,中标人须完成交货、按规定完成上牌,并且必须符合车辆使用属地的车辆入户要求且通过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内任1月份或任1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开标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

3.2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应有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25日至2021年71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成功的截图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登记回执》(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佛山市祖庙街道同华东一路42号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150元。

注意事项:

1、本项目按照《佛山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国企中介选聘系统、进场交易系统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电子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报名操作指引: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2508时30分起至2021年7117时3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71693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佛山市祖庙街道同华东一路42号二楼)(注:2021年716900分开始受理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1)在报名期限内,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150 元/套),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专职消防队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河北路82号

联系方式:0757-2778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祖庙街道同华东一路42号二楼

联系方式:189289044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8928904449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专职消防队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发布人: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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