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倍增计划创建示范点 (上莞镇新民村第一期工程)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 河源市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倍增计划创建示范点(上莞镇新民村第一期工程) 已由河源市东源县上莞镇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1 工程名称:河源市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倍增计划创建示范点
2.6 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和工程量清单的所有施工内容。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3.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至少包括:①项目负责人1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②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③安全员1人: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 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1 发出邀请函时间: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向被邀请单位发出邀请函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派本项目人员证明资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②《职称证书》、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若是法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则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授权代表前来报名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4.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河源市源城区新风路349号5楼)。
(2) 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5月26日15时00分,地点为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开标室(河源市源城区新风路349号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附:确认函格式)
招标人:河源市东源县上莞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2-8469315
招标代理:广州市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62-331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