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开展2022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7月8日,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发布通知,将于近期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开展2022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2]27号)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2022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开展2022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2]27号),我协会拟近期开展2022年第二批中价协信用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注册地点在广东省区域内且注册登记1年(含)以上、且有造价咨询业务经营收入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
注:申报单位为中价协会员单位由中价协公示评价结果,非中价协会员的将由省协会公示评价结果。
二、工作安排
自愿申请参加信用评价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请各参评企业于9月15日前在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申报系统”(http://114.116.119.143/Login.aspx)完成网上申报(企业申报前请熟读本通知的附件)。
首次申请企业需在9月5日前在系统进行“单位预申请”,待协会资格核验后,再登陆系统“申报评价”填写申报信息。非首次申请企业可直接用原来的账户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信息。
请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打印申请书、客户评价意见表复印件、附件三进行赋分,于9月15日前将申请书、客户评价意见表复印件、附件三报送至省工程造价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402室),请尽量采用邮寄方式报送。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报由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会员服务系统等做支撑,相关数据自动导入。如提取不到信息,核对各系统的企业统一信用代码是否一致(包括字母大小写等)。
(二)评价标准中“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因注册人员较少,可暂用原造价员代替。
(三)新评价办法增加的业绩相关信息,填写要求如下:
1. 均为上一年度已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项目;
2. 填写10个项目造价为1000万以上的项目,如上年度不足10个 ,按实际数量填写;
3. 填写完成后系统将自动完成项目抽取;
4. 系统抽取项目的相关成果文件及客户评价意见表(系统下载),企业需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四)良好行为有效期一般为取得之日起三年。不良行为有效期为其处罚期,无处罚期的一般为认定之日起两年。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中提及的“上一年度”:除经营能力数据及企业纳税等级信息外,均为企业申报日期前12个月。良好行为填写期限为企业申报日期前36个月。
(六)企业取得信用等级后,中价协会员单位可随时登陆中价协信用评价系统打印信用等级证明或更新相关资料。信用评价机构定期调整企业评价分值和相应信用等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请各企业留意其系统内信用评价等级有效期,及时对信用等级进行更新或延续。
(七)已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处理:
1.原有信用等级本季度末未到期的企业,可暂不参与本季度信用评价工作,有希望升级的,可以申请参加。
2.已申领信用等级评价企业,建议到期日所在季度再提前1-2个季度申请信用评价。
3.企业名称变更可在系统线上办理变更,如需换证书可在系统审核通过后将旧版证书寄回中价协予以更换。
4.企业出现分立、合并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申请评价。
(八)新评价办法中评价指标进行了修改,请已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尽快按新评价办法完善更新本企业信息,以免影响企业信用等级。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蔡小姐 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8336929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402室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