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小学用电增容改造工程施工
根据 相关文件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小学用电增容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小学用电增容改造工程施工
二、招标编号:XYSD-JSGCZB-SG-2022005
三、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小学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6472095
招标代理机构: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7686375-884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46号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规模:
包括环市西路小学的电气安装、土建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3459427.43元
六、资金来源: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9日。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9月12日14时00分,截止时间:2022年9月12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2年9月12日14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送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纸质注册证书已作废。
4、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附相关证明;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通过邮件发送以下投标登记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xy2022zbb@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并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后售卖电子版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备注:投标登记时只需提供彩色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原件保留到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递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登记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购买招标文件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
2、有效的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6、如为授权人代表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如为法人代表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本公告在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xinyugczx.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小学: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小学用电增容改造工程施工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 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