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地下管线迁改施工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2023-11-06 09:39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荔发改投批【2023】21号)批准,并且技术资料满足施工要求,以及资金已经落实,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现对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地下管线迁改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文化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地下管线迁改施工

项目编号:XYSD-JSGCZB-SG-20230003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1583417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1583417

    招标代理机构: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7686375-88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监管电话:020-8158341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鸿雁路1号

四、项目概况

主要包括排水类管线迁改、给水类管线迁改、通信类管线迁、燃气类管道迁改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承包方式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承包方式:

1)招标内容:排水类管线迁改、给水类管线迁改、通信类管线迁、燃气类管道迁改等内容

2)承包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规定的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和委托人委托的项目实际需求实行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调试、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苗木养护及相关部门报建/报批手续等,按经批准的实施方案,根据承包单价按最终实施数量结算

3.最高投标限价:888201.35元。

六、资金来源:广州市荔湾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3116日至20231110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112714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1楼1102-1103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31127143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16日至20231110(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地点:潜在投标人通过邮件发送投标登记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xy2022zbb@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并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后售卖电子版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备注:投标登记时只需提供彩色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原件保留到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递交)

3.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办理投标登记时须提供以下的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专职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岗位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异议受理电话:020-81583417 

       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鸿雁路1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的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七、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xinyugczx.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应当一致,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发展研究院

招标代理: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6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拟委派        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公司没有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

五、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解释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如有)。

九、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等信息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浏览量:0

新誉资讯

INFORMATION OF XINYUSHID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