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实验学校消防整改项目造价咨询、材料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监理询价公告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实验学校消防整改项目造价咨询、材料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监理(项目编号:XYSD-JSGCFW-EL-20240004)采用询价采购,详情请参见询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XYSD-JSGCFW-EL-20240004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实验学校消防整改项目造价咨询、材料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监理
三、项目情况一览表: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成期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元) |
包组一 |
芳村小学实验学校消防整改项目造价咨询 |
一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造价成果并通过采购人确认 |
11244.88 |
包组二 |
芳村小学实验学校消防整改项目材料检测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止 |
44938.00 |
包组三 |
芳村小学实验学校消防整改项目消防设施检测 |
一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止 |
6500.00 |
包组四 |
芳村小学实验学校消防整改项目监理 |
一项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监理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项目验收止 |
72142.40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包组二应具备资质: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上具有CMA许可使用标志,证书附表中认证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检测内容(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5.包组三应具备资质: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6.包组四应具备资质: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
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子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0.已成功投标登记且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
五、供应商报名方式
(一)递交的资料
供应商通过邮件发送投标登记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xy2022zbb@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无误缴纳文件费后则通过投标登记(投标登记资料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扫描件;4、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二)获取时间和费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3日期间(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照上述规定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为人民币200.00元/份(请注明“采购内容”标书费(包组号: ))。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 14 日14 时00分至14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14楼自编1401会议室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14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inyugczx.com/)。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7686375-884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14楼自编1401会议室
邮箱:xy2022zbb@163.com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适用所有包组)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发布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实验学校消防整改项目造价咨询、材料检测、消防设施检测、监理 (项目编号:XYSD-JSGCFW-EL-20240004)的采购项目,我方愿意参加,并声明:
一、我方具备询价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已清楚询价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二、我方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我方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报价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报价无效处理;
六、我方承诺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
七、我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近三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
八、我方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说明:
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