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东沙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询比公告

创建时间:2025-04-15 11:03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东沙学校采购计划,就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东沙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采购,现通过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询比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东沙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1.2询比项编号:XYSD-ZFCGZB-FW-2025020

1.3服务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东沙学校金宇校区、沙洛校区

1.4项目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人民币335400.00元,财政资金(项目预算金额以财政下达为准)

1.5项目标的

服务内容

服务期

项目总预算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东沙学校物业管理服务

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335400.00

 

1.6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的全部内容进行整体响应及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或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资格声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资格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资格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依据《资格声明》)

8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成功的供应商。

9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询比文件的获取、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3.1询比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415日至20254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通过邮件发送以下投标登记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xy2022zbb@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并收取文件费用后售卖电子版询比文件等相关资料

(一)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分公司,同时提供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资格声明》、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备案截图

【注:发送邮件时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项目名称,所发送的资料须全部加盖公章,文字和图片应提供便于认清的材料。如未注明详情或款项未按时到账或未按时办理导致获取询比文件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2报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54221430分;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4楼自编1401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四、采购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采购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采购人将在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inyugczx.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东沙学校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金宇花园紫东街10号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020-81491283-8032

 

采购代理机构: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23号新创举大厦14楼自编1401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7686375-884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415


资格声明函

新誉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发布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东沙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公章:

邮政编码:                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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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BIDDING INFORMATION